提供七天的退換貨服務
若您收到的商品因運送過程產生瑕疪或有任何不滿意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繫客服 (週一~週五AM9:30~12:00、PM1:30~5:00),附上下列資料一併寄回「112台北市北投區大業路570號2樓 愛樂食 收」即可辦理。
- 未拆封之欲退貨商品
- 完整交易明細 (含發票證明聯正本)
- 退貨明細資料表(客服提供)
無法接受商品退換的情形
- 退換貨要求已逾收到商品7日以上
- 已被拆封的商品
- 原發票單據遺失
- 未附退換貨處理單
商品退貨
若因退貨致原該次訂購總金額未達NT$1000元者,將酌收NT$80元運費。訂購優惠組合商品後,退換組合內部份商品者,其餘未退換商品將以單品原價重新計算。若因退貨導致不符贈品贈送原則,將依退貨後總金額變更贈品內容,優惠折扣亦將依退貨後之購買金額重新計算。